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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约定房屋权属后能反悔吗?

夫妻约定一方个人的产归另一方个人所有离婚时反悔是否可以索回房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签订协议,将一方的婚前房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但是没有办理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离婚时,该房产登记的一方就以房产没有过户,要求撤销该行为,是否能够得到法院支持?本案中该房产登记的一方以上述财产的约定系赠予行为,援引合同法关于赠予撤销的相关规定。

刘俭律师认为,上述财产约定行为系夫妻财产约定,不同于一般的赠予行为,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应优先适用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可直接产生财产归属变动效果任何一方不能单方变更、撤销协议内容。离婚时赠与方主张任意撤销权,人民法院应当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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